2014-09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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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光路库区位于合肥市明光路段,占地约36亩。现以库区建筑和设施设备现状面向社会公开整体招租。 一、承租条件 1、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具有履约能力。 2、出租库区须以我公司名义进行机电市场经营。 3、经营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包他人。 二、招租方式 承租方联系承办人,提交承租意向材料,我公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。 三、招租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25日止。 四、联系方式 联系人:杜先生 电话:0551-67297501 13003066017 五、情况说明 1.租赁期为11年(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)。 2.租赁期第一年租金为250万以上,之后年租金按一定比例递增。除租金外,每年另按一定比例计提承租方经营收益(营业收入与租金的差额)。 3.租赁期间,前两年的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,之后的租金按年支付,先付后用。 4.租赁期间,承租方须接纳并安排我公司约10名从业人员就业。
5.租赁期间,如遇政府征收或拆迁库区、集团公司在库区开发房地产等,合作协议效力自然终止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和损害赔偿责任。
徽商物流有限公司合肥事业部 2014年9月19日 |